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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编 先秦文学第五章 古人的饮食习俗
一 饮食方式
成语“灭此朝食”、“饔飧而治”都反映出古人一日两餐的吃饭习俗。古人一日两餐,第一顿饭叫朝食,又叫饔。古人按太阳在顶空中的位置标志时间,太阳行至东南角叫隅中,朝食就在隅中之前,那个时刻叫食时。依此推测,大约相当于上午九点左右。
第二顿饭叫餔食,又叫飧,一般是申时(下午四点左右)吃。饔飧既然是一天中的两顿正餐,因而也就可以泛指饭食。因为一日两餐,又是“日出而作,日入而息”,因此古人没有睡午觉的习惯。一直到明代,古人大多数仍以一日两餐为主。

古人不仅一天两餐与我们现在不同,吃饭的样式也和我们现在有很大的区别。具体说来,在历史上又可分为三个阶段。
第一个阶段:西汉以前,人们基本上是席地而坐,席地而食。“筵”、“席”都用竹或芦苇编成,筵铺满整个房间,一块筵长一丈,房问大小用多少筵来计算。席则铺在筵上。在举行宴会时,食品、菜肴就放在席前的筵上,主客都坐在地席上,后世“筵席”、“酒席”、“席位”的名称即源于此。
因为当时人们都是跪坐,人需要俯食,所以上古饮食器具一般都有高脚,便于人们取用进餐。例如古人吃肉,通常把肉切成大块或不切,放在鼎里煮,成语“大卸八块”、“尝鼎一脔”可见一斑。煮熟后用“匕”把肉取出放到俎(一块长方形木案,两端有足支撑,即砧板)上,然后将俎移至席上,食者用刀割取。也就是说匕即后代的饭杓。因为匕、俎、刀为食肉时所必需,所以刀匕、刀俎时常连言。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“如今人方为刀俎,我为鱼肉。”
最初食器直接放在席上,后来有了托盘,即放在托盘上再上席。托盘为长方形或圆形,四足或三足,古代叫案。但因为当时还是席地而坐,所以几案都很矮而且轻巧。《后汉书·梁鸿传》:“每归,妻为具食,不敢于鸿前仰视,举案齐眉。”
第二个阶段:东汉至隋唐时期,人们开始置饮食于床,坐床而食。古代的“床”是指矮足的床榻,比较大,可容几人合坐,但仍是跪坐,只不过离开地面而已。开始时,只有天子“居床”,大臣仍席地而设筵,后渐普及于民间。
第三个阶段:唐宋以后,人们开始使用桌椅进餐。但当时无论几案和椅子,足都比较短。直到北宋时,我国才有名副其实的桌子和椅子。
从饮食制度来看,古人吃饭大致可分为两大时期,即分餐制与合食制。唐代以前,人们一直是以各自的食具分别进食,一人一案、我们称之为分餐制。唐中期以后至宋代,则逐渐普及为合食制。这和桌椅的使用密不可分,桌椅的出现,使人们围坐一桌进餐顺理成章;同时餐桌上食品的不断丰富也加速了合食的进程。
上古饮食的方式还有一点很值得一提,即用手抓饭,现在一些少数民族仍然保留着这种吃法。直到今天我国仍称手的第二个手指为食指。正因为手与直接进口的食物接触,所以古人饭前要洗手。
古代贫苦劳动者的饮食跟社会上层人物有着天壤之别。“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”的现象,是自进入阶级社会以来就有的,在整个封建社会中从来没有间断过。